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4年第8期
作者单位:首都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原题《脑机接口技术背景下精神完整权的逻辑证成和制度构想》,摘自《政法论丛》2024年3期
脑机接口是以大脑神经科技为基础,试图令使用者在无肌肉组织和外围神经参加下,仅运用大脑与电脑连接的装置和设备,使得使用者的想法、意图等传输于外,直接操控外部设备,或以外部刺激调控大脑的活动。机器与人脑的“亲密”接触,可能直接或间接触发诸多风险。现今脑机接口技术具有巨大前景和无限潜力,相关的研究伦理或法律准则应该建立,并加以遵守,以避免该技术的错用或滥用,甚至因此造成社会的担忧或恐慌。
脑机接口技术对人类的威胁
人类神经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为获取、收集、了解和控制人脑信息提供了无限的可能性,并对精神自由和个人自由支配其行为的能力造成前所未有的威胁。
1. 大脑隐私遭到入侵。现代神经科学与脑科学的发展逐渐揭开了人类大脑的神秘面纱。神经成像技术通过绘制大脑图谱,为洞察人的意图思想提供了可能性。人的心智不再成为隐私,即使从未说出口的秘密,也能被探测出来。脑机接口设备可以在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长时间实时记录脑电信号,而这些生理信号通过识别、分类处理、解码可以衍生揭示出其背后蕴含的人体主观心理信息和人体性能信息。这将意味着人类的专注力、意识、情绪和意图等心理状态,经过扫描是“看得见”的。
2. 自主性遭到减弱。自主是指一种独立、自由与自我掌握的特质或状态,包含着自我管理、自我负责与自我选择。知情同意是尊重自主性原则的实践应用。然而需要关注的是,个体之间的自主性可能存在很大差异,自主能力弱的人具有高的脆弱性。接受脑机接口技术治疗的患者很可能是因脑器官功能不佳而不能知情进而表示同意的人,这就陷入了“代为决策”的巢穴。即使患者具有自主决策的能力,与精神类药物治疗相比,脑机接口在尊重患者自主性方面仍存在差异。脑机接口破坏使用者自主性的风险包括:首先,要防止使用者对于脑机接口技术成瘾。一旦成瘾,脑机接口设备将成为电子成瘾物质,使用者将陷入过度依赖和自主权不断降低的境况。其次,理论上,任何医疗器械(如心脏起搏器和胰岛素泵)被恶意攻击的风险均存在,包括脑机接口设备。具有刺激大脑功能的脑机接口也可能被用来有选择性地擦除记忆或写入错误的记忆,导致记忆被操纵的可能。其中最令人细思极恐的是,这个人可能完全没有意识到他已经失去了完全的自主权。
3. 人格同一性遭到动摇。大脑是人的一种特殊的器官,它是人类自我意识、自我形象以及个人性格的生物学基础。有学者提出,输入型脑机接口技术会改变人脑的反应方式,有效消除诸如抑郁症等疾病带来的个体反应,但同时也可能会破坏患者情绪表达的真实性,甚至其自我表达的真实性。脑机接口技术干预后病患性格或人格特征的变化引发了围绕“同一性”的讨论。同一性的核心问题是脑机接口技术干预之后的改变是让人感到异化或疏离,还是符合一个人的“真实自我”或“本真自我”?人基于自我知觉,会认为自己的人格在时空下具有连续性,不会失去自我因而具有本真性,然而一旦自我感觉不像自己,就产生异化现象。
脑机接口技术研究应用可能涉及的法律权利
脑机接口技术监测和改变人的心智思想可能涉及的权利有:
1. 身体权、健康权。所谓身体权,主要在于保障身体的完整性,也就是身体之肉体形体与精神层面不受伤害。身体权保障内涵,指作为人生命之物理、生物基础的肉体、组织、器官等生理机能不受伤害。身体权除保障肉体及生理机能外,亦保障精神及心理状态的健康。所谓身体完整权就是未经同意,不得对患者身体采取任何干预措施的权利。如果是侵入式脑机接口,通常需要进行外科手术,穿透坚硬的颅骨等组织,当然涉及身体完整性。医疗领域的脑机接口应用,与健康权有关。非侵入式或增进性的脑机接口,无法仅以身体权或健康权提供保障。因此,就脑机接口研究和应用而言,身体权、健康权虽可能提供一定的保障,但是尚不足以表彰其特殊性。
2. 隐私权。脑机接口技术作为一种强大的工具,可以读取脑电波,揭示使用者的情绪、意图、记忆甚至偏好。在当前隐私权保护体系下出现的问题是,传统隐私权是否也涵盖了我们大脑中包含的神经数据和产生的精神隐私。可以在个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长时间记录脑电波的“读心术”让隐私的控制机制变得毫无意义。“精神隐私权”说认为,目前的隐私权和数据保护不足以应对新出现的脑机接口技术场景。确立精神隐私权旨在保护由神经设备记录并在数字生态系统中共享的个人大脑信息。这项权利不仅将涵盖有意识的大脑数据,还包括没有(或只是部分)自愿和没有意识控制的数据。
3. 思想自由、认知自由、精神自决。脑机接口技术不仅涉及大脑信息的获取,更重要的是对大脑的干预和介入,进而一定程度上影响个体的决策和行为。目前人们最大的担忧是脑机接口技术监测和改变人类的心智和思想,我们应该聚焦认知自由权利的消极表述,即拒绝强制使用以脑机接口为代表的神经技术的权利。
4. 精神完整权。侵入人类大脑不仅会侵犯其精神隐私,还可能对人类精神领域产生直接影响,并对他们造成伤害。脑机接口中监测大脑信号、提取信号特征、转换人工输出等阶段均存在被黑客攻击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使用者的精神隐私和大脑数据的保护并不是唯一面临风险的权利。相反,使用者的身心完整性也岌岌可危。
精神完整权回应脑机接口技术研究应用对人的威胁
确立精神完整权更能全面保护公民免受以脑机接口为代表的神经技术潜在的危害。为了防止精神完整权被虚置,明晰精神完整权的内涵是至关重要的。为了应对新兴的神经技术,精神完整权不仅应该保证免受精神疾病或创伤性伤害,还应保障免受通过使用神经技术对个人精神领域未经授权的侵入,尤其是当这种侵入导致神经技术使用者的身体或精神受到伤害时。
精神完整性除了完整的、不受损伤的状态之外,还包含具有从过去、现在到未来的连续发展的充分性、完全性。如果该项技术被滥用则可能会为记忆操纵提供了可能。例如,罪犯可以选择性地利用该项技术从受害者大脑中删去有关的记忆,以防止他们被受害者指认出来。
神经科技变革促进了主体权利意识的再次觉醒,应该确立精神完整权,以回应主体对其精神领域不受外界非自愿干扰的诉求。明确精神完整权的核心是防止未经授权的大脑干预,以及在干预已经开始的情况下有权随时终止。具体而言,侵犯精神完整权主要包括两种:一是非法访问或监测大脑。脑电信号取得后通过翻译解码可以推测出个人性格和心理特征。未经授权,任何处理脑电信号或神经数据都是违法的。二是非法影响和改变心智。未经授权,通过神经调节和刺激的手段改变思维和情绪;或控制某些大脑皮层功能(运动功能),导致某些行为并非出于自愿。
为了保障公民的精神完整权,脑机接口技术应用不论是医疗或是增进,使用方式不论是非侵入式或是侵入式,所得神经数据是作为输出用、监测用或输入用,都必须经过告知同意,不得强制以物理力或以隐瞒的方式为之。
任何权利都有界限,精神完整权这一自由权也应该有其界限。国家使用脑机接口技术干预公民精神完整性,必须以追求重大迫切利益为目的。对于精神完整权,并不是绝对保障,而是可以限制的。只不过须为极为重要的公共利益,且应由国家举证,证明标准要高。
刑事诉讼中为了侦破刑事案件,国家是否可以使用脑机接口技术作为侦查手段?对犯罪嫌疑人身体的强制检查(如强制抽血检验)和对犯罪嫌疑人大脑的强制“访问”(如强制利用脑机接口技术),只要符合法律保留原则与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国家即可以强制使用,无需犯罪嫌疑人的同意或配合。如果是对犯罪嫌疑人的脑电信号进行强制记录和解码,揭示其主观方面,如同强迫自证其罪,该种情形涉及公民精神完整权和沉默权的竞合,何者优先何者退让,仍需未来立法去明确。
来源:中国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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